2025年德州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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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5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1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均须于2025年7月23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9:00-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7月23日11:00-7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7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7月23日11:00-7月30日16:00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7月23日11:00-7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5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5年7月30日12: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njjyj95115@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邮件发送后并立即拨打电话0534-5426812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10%、20%、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5年8月3日上午9:00—11:00,2025年8月1日9:00—8月3日9:00登录宁津政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7、202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宁津县教体局政工科。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4-5426812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c94817026/content.html
原标题:2025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c9481702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