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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宁教育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济宁教育局 2025-08-19 10:45:3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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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教育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济宁市教育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建有任城、金乡两个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建校75年来,培养中小学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万余名,为地方教育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鲁西南教师的摇篮”。

学院设三个教学部,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制造业三大专业集群。现有在编教师145人,其中专任教师141人,硕士学位以上32人,正高级讲师1人、高级讲师55人、讲师56人,省市优师、特师、杏坛名师、教学能手等6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800余人。

近年来,学院荣获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并设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中心、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等25个重要基地平台,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持续提升。

202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开设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五年长学制大专班。该专业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建有现代化实训基地,并与多家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目前该专业在校生330人,2025年秋季学期新招收100人。因办学规模持续扩大,现亟需引进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技能人才1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PDF扫描件材料发至学院邮箱(jnjyxy@ji.shandong.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比对无误后退回原件。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2025年济宁教育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济宁教育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6)岗位必需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7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宁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学院签订承诺书。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终止协议,要求调离、辞职或出国的,须按双方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待遇

高技能岗位相关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8757166

联系邮箱:jnjyxy@ji.shandong.cn

五、其他

1、此次人才引进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2、此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济宁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济宁教育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20250818.xls

附件2:济宁教育学院2025年高技能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50819.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20250819.doc

附件4:应聘济宁教育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50506.doc

济宁教育学院

2025年8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济宁教育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5/8/19/art_14566_2710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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