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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129人)

济南市教育局 2025-12-15 17:26:22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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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为山东省省会、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南依泰山、北跨黄河,依水而生、因泉而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有4600多年文明史和2600多年建城史。济南自然风光秀丽,素有“泉城”之美称,自古享有“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之誉。济南北连首都经济圈,南接长三角经济圈,东西连通山东半岛与华中地区,是环渤海地区南翼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和省会都市圈的中心城市。近年来,锚定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济南市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城市综合发展指数报告(2025年)》中位列第五。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获得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最佳引才城市、最具竞争实力的城市、中国社会治安最佳城市、中国十佳金融生态城市等称号,入选“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前五名。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计划赴部分高校,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2026届毕业研究生;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2026届硕士研究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所学专业符合需求(应聘国优计划研究生岗位的,所学专业为工学类专业;应聘其余岗位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研究生应聘的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6)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岗位、B类为技能大赛获奖毕业生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计划引进129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每条线路引进计划、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需待与高校确定后,提前3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2);

④由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提供);

⑥定向就业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地市就业的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应聘时需提供);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报考不同学校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由引进单位在报名后现场告知)。

A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试讲(或答辩)的形式,按照笔试占40%、试讲(或答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报名人数达6人以上的岗位,可在笔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试讲占60%、答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A类岗位

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或答辩)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试讲(或答辩)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试讲(或答辩)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试讲(或答辩)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试讲(或答辩)结束后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签约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和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签约和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或答辩)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二)B类岗位

试讲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B类岗位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签约人员。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和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签约和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约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视为考察不合格。对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批次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0531-88798066

2.济南先行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0531-83138998、83138996

3.济南西城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4.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5.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0531-87083006

6.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107

7.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8.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9.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

10.山东省济南中学、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唐冶校区)0531-82813709

11.济南实验高级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兴隆校区)0531-58629519

12.山东省济南市莱钢高级中学 0531-76822070

13.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4.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5.济南舜耕中学 0531-82769180

16.济南市莱芜实验学校 0531-76212191

17.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516

18.济南市莱芜汶水学校 0531-75712629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20.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1.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6113009

22.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3.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 1.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

2.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济南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5日

原标题: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edu.jinan.gov.cn/art/2025/12/15/art_18904_480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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