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武城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30名简章
按照《中共德州市委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意见》(德发〔2018〕2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综合治理,武城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14名,城市社区工作者16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五)武城县常住户口;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武城县的人员也可报名(2020年6月10日之前落户);
(六)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武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携带如下资格审查资料:在武城县政府网()下载打印的《武城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武城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应项目;同时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并报名现场签名摁手印;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对以上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武城县政府网()予以公告,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城市社区管理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武城县政府网()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武城县政府网公示。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岗位根据总成绩实行高分先选。被聘用人员由县民政局和镇街实行双重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合同。
工资待遇参考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武城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
武城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城县民政局
2020年6月4日
原标题:2020年武城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wucheng.gov.cn/n30592343/n30592407/c5476212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