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简章
根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体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从事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包括:医务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优抚安置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满两年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不得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 2020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217号日照文化创意产业园2楼。(本次招聘仅限本人现场报名)
3. 报名咨询电话:
4. 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事社会工作满两年报考者需提供社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70元。
(二)资格审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根据实际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实行笔试加分(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7分,就高不重复加分),并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须加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计划招聘岗位数量的,并列进入面试范围,弃权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统一调配,所在街道负责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应发工资的1.0倍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应发工资的1.0倍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附件:1、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社会工作经历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
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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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10/29/art_31320_9965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