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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市直关于征集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43号)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1年市直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征集数量

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80个。

二、公益性岗位征集范围

(一)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二)政府党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设置的辅助性岗位及后勤保障岗位;

(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开发的托底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以及向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且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生;

(十)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在符合用人单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征集条件

(一)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均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岗位征集工作优先开发安置大龄、城镇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残疾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

(二)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滨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六、公益性岗位申请程序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市直用人单位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开发岗位申请,填写《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5日前将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543-8173782

邮箱:ggjyrcfwbfyzk@bz.shandong.cn

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11楼1111室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

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docx

原标题:关于征集2021年市直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binzhou.gov.cn/zhengwu/html/?20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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