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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公告(402个)

为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 号)精神,现公开发布2022年滨州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公告如下:

一、开发数量

2022年计划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402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3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02个。

二、岗位设置

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制定详细的岗位类别及职责。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网格员、基层调解员、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三、安置对象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原则上在岗年龄不超过65周岁;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是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群体。

四、岗位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执行每人每月836元。用人单位可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

城镇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执行每人每月19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要根据提供劳动时长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

区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上岗及管理

城乡公益性岗位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

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街道或用人单位负责,有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六、时间要求

有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的街道、区直单位可向区组织部提出岗位开发申请,填写《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28日前将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报区组织部。

联系电话:3160215

地    址: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1、2号窗口

附件: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docx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2022年1月25日

 

原标题:2022年滨州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zgxq.gov.cn/art/2022/1/25/art_118403_10300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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