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滨州高新区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305人)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2〕5号)、《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滨就办〔2023〕2)和《关于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3〕28号)、关于组建“四好农村路”公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3〕27号)、《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滨州市委统战部关于设置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类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创设我区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型、数量及范围
(一)岗位类型、数量
高新区2023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开发岗位305个,其中: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18个、“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管理员公益性岗位2个、助残照护服务员公益性岗位233个,“四好农村路”公路管养公益性岗位49个,以及基层民政宗教事务类公益性岗位3个。具体岗位招聘类型及数量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在岗人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范围。乡村公益性岗位超过65周岁人员,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 2023年6月2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两街道人社所。
小营街道人社所窗口,联系电话:3613273;
青田街道人社所窗口,联系电话:3160626。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低收入人口、脱贫享受政策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由各街道根据报名人员信息,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四)民主评议及招聘流程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街道根据报名人员信息,组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劳动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当前就业状态等方面,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通过民主评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街道、社区或村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备案
两街道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报送至区组织部备案,并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同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七)岗前培训和上岗
两街道负责组织对备案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街道同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三、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可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区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上岗及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签订协议和岗前培训七个步骤完成,然后组织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其他
1.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统筹谋划,要把握好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虚假冒领、吃空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开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1:高新区2023年度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信息表.xls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30日
原标题:滨州高新区2023年度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zgxq.gov.cn/art/2023/5/30/art_118403_10315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