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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医疗招聘考试医基资料:吗啡的药理作用和禁忌症

滨州中公教育 2020-11-26 15:14:4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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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吗啡的药理作用

(一)中枢神经系统

1.镇痛作用:激动脊髓胶质区、丘脑内侧、脑室及导水管周围灰质的阿片受体有关。

故临床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各种急性剧痛和锐痛,包括晚期癌痛和内脏绞痛。其中,心肌梗死的剧痛,吗啡可为首选药。

2.镇静、致欣快作用。

3.抑制呼吸:呼吸抑制是吗啡急性中毒致死的主要原因。

故临床用于心源性哮喘,缓解患者的气促和窒息感。

4.镇咳:直接抑制延髓咳嗽中枢,使咳嗽反射减轻或消失,产生镇咳作用。

5.缩瞳:针尖样瞳孔为其中毒特征。

(二)兴奋平滑肌

1.胃肠道平滑肌、胆道平滑肌。

2.其他平滑肌:降低子宫张力、收缩频率和收缩幅度,延长产妇分娩时程;提高膀胱外括约肌张力和膀胱容量,引起尿潴留;大剂量收缩支气管平滑肌,诱发和加重支气管哮喘。

(三)心血管系统

致脑血流增加和颅内压增高

(四)免疫系统:抑制免疫,包括抑制淋巴细胞增殖,减弱自然杀伤细胞的细胞毒作用;同时可抑制HIV蛋白诱导免疫反应。

【口诀】三镇一抑制,欣快一缩瞳:镇痛镇咳镇静,抑制呼吸,瞳孔缩小(针尖样)。

二、吗啡的禁忌症

①抑制新生儿和婴儿呼吸,故禁用于分娩止痛和哺乳期妇女止痛。

②因抑制呼吸、抑制咳嗽反射以及促组胺释放可致支气管收缩,禁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肺心病患者。

③颅脑损伤所致颅内压增高的患者。

④肝功能严重减退患者及新生儿和婴儿禁用。

以上就是吗啡的药理作用和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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